注册公司后出现的各种疑问有什么处理方法吗

作者: Ellen 来源: 未知 日期:2023-06-01 06:06:58

在注册的各类公司当中,许多企业都出现了如企业类型改变、法人对各方面的疑问等等,现在将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整理,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或私信。

 

问题: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可否直接变更为另一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答: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能直接变更隶属关系,只有先注销,再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

 

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为合伙企业吗?

 

答:不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分别依据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二者不能互相变更,只能先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再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问题:有抽逃注册资本嫌疑的公司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能否让其注销?

 

答:有抽逃注册资本嫌疑的公司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如果登记机关已经立案调查的,不能受理。因存在违法问题,公司的债权、债务还不确定的,不能办理注销。

 

A公司和B公司新合并C公司,A公司的许可证能否用于C公司的设立登记?

 

答:不行,需要提交变更后的前置审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依法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公司吸收合并能否与减资同时办理变更登记?

 

答:可以在同一时间申请办理两项登记事项变更。但是,公司吸收合并与公司减资属于两类不同的登记变更事项,公司合并后的注册资本原则上应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加,合并时不能减少注册资本。因此,公司应当先减资再合并或先合并再减资。

 

问题:非公司企业法人、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答: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涉及前置的,先变更前置还是先变更广州营业执照

 

答:个人独资企业因变更投资人而涉及前置审批变更的,一般先变更投资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问题: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不签字,登记机关可否受理变更登记?

 

答: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只要是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新法定代表人,由新任法定代表人在变更申请书中签字,就可以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公司的股权转让,受让方为公司法人股东时是否要求其提供同意对外投资的股东

 

会决议?

 

答:受让方为公司法人股东时,在作出对外投资时应该通过股东会决议,这是公司法规定的。但这仅是企业内部自治的问题,股东会决议不是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无需提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公司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死亡时,其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答:股权继承人应当凭合法继承的证明或公证书,办理股权继承后再行转让。同时,也要看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有无限制性规定,有规定的按照章程约定执行。

 

问题: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受让股权成为有限公司股东?

 

答:可以。根据20076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7131号):“《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问题: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

 

答:公司增加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问题:刚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请名称变更吗?

 

答:刚成立的公司没有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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